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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08-04 09:31:17   【字体:

发布会现场

7月23日下午15:00,云南省民政厅召开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半年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李兴鹏主持。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 李兴鹏: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云南省民政厅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到了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斌同志,区划地名处处长尹坚同志,养老服务处副处长曹陈畅同志。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斌同志,为大家介绍上半年全省民政工作有关情况。二是请两位处领导,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马斌副厅长作介绍。

马斌介绍上半年全省民政工作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马斌: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民政厅2021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将和我的两位同事向大家介绍我省上半年民政工作情况,交流大家关切的问题。下面,我先介绍一下我省上半年民政工作情况。

2021年上半年,云南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民政工作政治属性,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争先进,各项民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时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动员视频会议、省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情况定期研判、督导制度,多次召开学教办调度会,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支部“三会一课”等各种形式,统筹推进“四史”教育,持续形成学习热潮。紧密结合民政工作职责,聚焦民政服务对象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感党恩”主题,分别在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基层治理、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工作领域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个行动。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学习先进典型”、庆祝建党100周年等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学史活动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

二、民生兜底保障方面。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为重点,出台《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调整优化农村低保“单人户”施保政策,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跟踪管理、监测预警制度。全省各地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掌握了解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截至6月底,全省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4万余人次,支出930万余元。全省走访后解决的政策问题2397个,走访后解决的个案问题1946个。自7月起,将城市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不低于660元/人·月,较上年指导标准提高3%,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4770元/人·年,比上年指导标准提高6%;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858元/人.月,确保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一档835元/人·月,二档418元/人·月,三档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分别达到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至6月底,全省有城乡低保对象279.87万人。在全省16个州(市)、26个县(市、区)、29个乡镇(街道)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等6项内容的试点,推动建立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做好“政府救助平台”的建设推广使用,对全省县、乡、村3级民政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2万余人开展视频培训。7月1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申请办理功能全面上线,目前“政府救助平台”共收到低保、特困及临时救助申请1089条。

三、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引导社会组织遵守政治行为规范,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制发《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再造管理服务流程,改进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首次统筹省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党建机构责任,向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推进送数据84万条,加大数据共享,联动监管合力。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动员全省社会组织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各项收费,为企业减轻负担,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截至目前,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负担3700余万元,惠及企业近万家。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环境、维护广大群众利益,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治理,上半年,全省共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4家,曝光7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四、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面完成。全省1.4万多个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统一换届,17.84万个村(居)民小组干部完成推选。举办全省村(居)务监督示范培训,印制并下发新一届村(居)委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赋码证书和当选证书22万份。聚焦搬迁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安置点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搬迁点社区治理能力水平,多措并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部署使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举办全省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培训班,对72个省级试点开展验收评估,指导各地梳理《州、市保留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联合24个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组成8个调研组,分赴全省16州(市)、32个县(市、区)、64个乡镇(街道)、115个村(社区)开展村(社区)干部待遇及城乡社区办公用房公益性用房情况专题调研。投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20万元,支持25个边境县(市)小康村试点建设和3个藏区县(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省2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区划地名管理方面。禄丰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准。省政府批准晋宁区晋城镇、个旧市锡城镇、弥勒市弥阳镇、昭通市5县(区)的5个镇、宁蒗县大兴镇、泸水市六库镇撤镇设街道以及丽江市古城区金江白族乡政府驻地迁移等调整事项。《全省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等3个课题纳入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支持项目。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加强红色地名宣传。

六、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在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开展为期一年的省内居民结婚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已建成投入使用殡仪馆11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5551个、经营性公墓86个;扎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连续14年保持清明祭扫无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将原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时间从各5个工作日压缩到各3个自然日,整个审核流程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已处理异地推送信息11例。上半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14亿元。

七、养老服务发展方面。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扎实推进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建设。2021年省级安排5.79亿元资金,重点用于补助各地开展县级失能照护机构、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幸福食堂、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实现129个县(市、区)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新增护理型床位1万张,持续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承诺、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应急处置、服务退出等7个方面监管我省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问题,联合印发《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推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长效机制,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健全完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省级每年安排资金8000万元,补助各地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惠及全省94.1万名高龄老人;在云南省政务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中增加“高龄津贴申请”事项,优化简化操作步骤,实现129个县(市、区)高龄津贴申请审核线上办理,并开通亲友代办功能。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给予700元-1400元不等的补贴;启动云南省第二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云南赛区选拔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积极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公益短信。

八、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省级及16个州(市)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着力解决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父母失联情形认定难问题。《云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收养评估和保障被收养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共向9600多名孤儿、1.6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99余亿元。

九、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方面。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累计确认4批次共49家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积极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统筹现有场所设施及人员,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截至6月30日,全省投入资金4200余万元,配备人员5600余人,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416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在昆明主城区遴选4所知名小学组织实施社工站进校园试点项目,积极探索社会工作进校园经验做法。选派9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2个县(市、区)实施2021年度“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为各地培养40名专业人才。积极开展以“汇聚社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分享社会工作发展成果。

十、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的工作底线,以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落实落细民政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持续抓实抓细民政服务机构以及老人、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易感染民政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防控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李兴鹏:

感谢马斌副厅长的介绍,现在进入提问环节。请在提问前介绍一下您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云南省老年报记者:

我是云南省老年报的记者。刚才提到了的适老化改造工作,能否介绍一下相关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云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曹陈畅:

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人的身体机能不断下降,身边环境已经逐渐不适合老年人的身体条件和行为习惯,容易导致老年人跌倒等伤害发生,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可以有效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环境,消除老年人居家安全隐患,提高老年人生活舒适度,更好地呵护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云南惠老阳光工程作为2021年云南省10件惠民实事之一,其中一项目标任务就是推进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困难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初步统计,2020年,丽江、大理、昭通、文山、楚雄等州市完成了136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计划全省在2021年完成4000户的改造。昆明市今年计划在主城四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共改造700户;其余县(市)区针对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低保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和具有昆明户籍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困难老年人家庭,经过自愿申请、村(社居)审查、乡镇(街道)初审、村(社区)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定等程序,可以申请由政府给予部分补助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特困、伤残、独居、孤寡、计划生育特殊对象。适老化改造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的功能进行,主要是基础项目内容和设施设备购置。具体改造内容根据老年人居住的实际需求,选择最需要的部分项目进行改造。

新华网记者:

我是新华网的记者。我想再了解一下我省在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措施?

曹陈畅:

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养老护理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也是养老服务人才的中坚力量,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支撑保障。多措并举大规模培养发展养老护理员队伍,是当前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瓶颈难题的关键因素,也是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省民政厅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关于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2021年“康养云师傅”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积极健全政策支持,完善保障措施,持续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当前,云南省第二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云南赛区选拔赛已正式启动,经过县(市、区)培训选拔、各州(市)选拔赛、省级选拔赛等阶段的比赛选拔,最终将推荐4名选手于今年11月代表云南省参加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的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此次省级选拔赛一等奖的选手将被授予“云南竞赛技术能手”称号,一、二等奖选手都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这将是我省养老服务领域举办的竞赛规格最高、参与人数最多、技能水平最高、影响力最广的职业技能大赛,也必将极大振奋广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士气,激发一线养老护理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潮,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形成共同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生动局面。

都市时报记者:

我是都市时报记者。请问,在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中,就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区划地名处处长 尹坚:

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一是多维度开展宣传,弘扬地名文化。制定下发《“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16州市立足当地地名文化特点,加强地名文化宣传,留存乡愁记忆,让地名文化立起来,让地名信息活起来,让标准地名用起来,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满足人民群众对地名信息的需求,让人民群众能够多形式感受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省民政厅官网,增设了地名文化栏目,以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积极弘扬我省优秀地名文化、展现少数民族语地名特色和魅力。二是讲好地名故事,传承红色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地名为载体,开展“一百个红色地名故事”宣传活动,传播地名知识,宣传地名文化,弘扬红色精神。积极组织全省16州市充分挖掘和梳理当地地名背后承载的党的光辉历史、革命传统和红色基因,先后共收集“红色地名”故事86个、视频42个、图片60余幅。联合省级相关媒体,推出《红色记忆 地名故事》专栏,以视频和图、文的形式,带大家身临其境,追寻地名背后的红色印记,既向大家普及了地名知识,宣传了地名文化,同时也是让大家立体式地接受党史学习教育。目前,该栏目已经在省级相关媒体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刊播到了第13期。下一步,我们还将以“红军长征过云南”和“中国共产党在云南的发展历程”为主线,挖掘梳理与此有关的地名及其背后的红色故事,并通过专版的形式在相关媒体上刊登,不断加大红色地名文化宣传力度。三是拓展地名信息服务,留存乡愁记忆。要求全省各地在全国地名信息平台中重点完成近两年新增或变更的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地名的更新完善,对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修改、补充完善,不断提升地名信息的现实性和准确性,为群众提供更为完整准确的地名信息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完善2100余条地名信息。近年来,我省在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基础上,积极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省民政厅先后编印了《云南省行政区划图》、《云南少数民族语地名故事》、《云南省行政区划简册2020》,建成了云南地名信息库,启动了云南省标准地名词典、地名志、地名图集编纂工作。州县两级也相应开展了图录典志编制,录制地名专题片,编印地名故事书和地名保护名录、制作地名管理APP等转化工作,形成了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名成果资料。在这次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中,我们还要求全省各地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地名信息开发应用,激发地名数据活力,充分发挥地名信息价值,让365体育备用的人能够方便地关注地名、查询使用地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地名信息的需求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李兴鹏: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别的问题,可在会后与两位处领导交流,或者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我们将为您协调相关处(室、局)接受采访。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也感谢马斌副厅长和两位处领导的出席。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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