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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司法工作专场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2-09-14 10:00:00   【字体: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一场:司法工作专场发布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勇毅前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在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彰显了新担当、体现了新作为、展示了新形象。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司法厅的领导同志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就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先生;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女士;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先生发布新闻。

 

 

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发布新闻

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商小云: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组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切实担当起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书写了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人民群众对全省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从2017年的91.09%上升到2021年的97.60%。

下面,我从十个方面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第一,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开新篇。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组建巡回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101场次,直接受众达到40万余人次。统筹法治工作部门和各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开展全领域、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述法办法、约谈办法,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和督察考评制度,形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4个协调小组积极推动、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头并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起草、出台《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搭建起法治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细化81项具体指标和26项定量指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各领域。

第二,坚持科学立法,推进行政立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全面规范行政立法行为,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明晰立法范围和职权,明确起草和审查部门职责边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坚决克服立法部门化倾向,不断提高立法质效。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推动行政立法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不断提高立法质效。十年来,以省政府议案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59件,制定省政府规章42件、修改97件、废止31件。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等法规,赓续民族团结精神血脉,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全省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始终以最严密制度最严格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等法规规章,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实现“一湖一条例”,全省生态高颜值不断刷新,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在全国前列。在服务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方面,制定边境管理条例、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沿边开放新优势不断凸显。在保障民生福祉方面,制定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退役士兵安置规定、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法规规章,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送去法治温暖。

第三,坚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引擎更加强劲。积极推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为执法戴上“紧箍咒”、穿上“防护服”,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目前,全省公告行政执法主体8458个、执法人员20.7万余名,2021年,共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32.7万余件。推动出台《 365体育备用: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创新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同感、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2批次公布全省12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大幅减少了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2021年,全省共办理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38.7万余件。开展“千名律师助万企”活动,由1000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深入1.1万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37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560个商会签订合作协议,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前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积极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审查全省10个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审查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指导昆明市、丽江市、楚雄州向所辖乡镇(街道)下放县级行政执法权885项,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聚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完成省级层面改革任务,成立 365体育备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推动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十年来,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万余件,案件年均增长率达20%以上,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等纠错决定3072件、纠错率21.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大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

第五,坚持守住安全底线和法纪红线,加强风险防控,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监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强化监狱安全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常态化开展监狱综合治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打造罪犯分类教育、监区文化教育、社会帮教三大品牌,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21+N”核心制度体系。刑罚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监狱已全部建立刑罚执行办案中心,彻底实现刑罚执行从“形式审查”向“实质审查”、监督机制从“宽松软”向“严紧硬”的转变,连续5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等“四无”目标。在戒毒人员收治量长年位居全国第一的严峻形势下,构建了以“四区”和“五中心”为基本框架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首创的戒治医护、营养调理、康体指导和心理支持“四个处方”等特色戒治方法被司法部在全国推广,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累计为社会回送守法健康公民25.7万余名,连续4年实现无毒品流入、无重大疫情等“六无”目标。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率先在全国成立省、州(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组建省社区矫正管理局,推动建成调查评估和奖惩审核委员会132个、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129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76个,“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选派1024名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十年来,全省累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20万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了既要“管得住”更要“矫得好”。

第六,坚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惠民的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列入省政府年度惠民实事,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模式,建成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5923个,实现州(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累计为群众办理服务事项50万余件;建成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累计访问920万余人次,提供全业务、全时空自助式服务70万余人次;建成“12348”热线平台,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解答群众来电法律咨询54万余件次;铺设“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7130台,基本实现法律服务“指尖办”和“键上办”;建成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完成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实现群众一次申请、三台互查、多项联动,云平台被评为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律师行业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深入推进,设立云南省律师协会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成功承办第30届亚洲律师协会会长会议,引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在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斯里兰卡以及美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设立15家境外分支机构,十年来,全省律师事务所从532家发展到1042家,增长96%;执业律师从5614人发展到1.41万余人,增长151%,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位居西部第二,彻底消除“无律师县”,社会公众对律师工作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云南从“律师大省”稳步迈向“律师强省”。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增加至92项,“跨省通办”公证事项扩展至4项,16家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重预防,强解纷,促分流”赋强公证模式在全国推广,云南公证工作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法律援助持续降槛扩面,援助范围扩大至32项,22类人群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全省16个州(市)和84个县(市、区)实现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2819个,重点做好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第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巩固1.6万余个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阵地,推动建立涵盖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旅游消费、劳动争议等领域63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29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建立608个人民调解组织,在8个涉边州(市)建立402个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形成以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调解网络。组织全省18.3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了“筑牢第一道防线、助推平安云南建设”“万人进千村帮万户”“促稳定、迎国庆”“控疫情、促复产”等10余个专项活动,聚焦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金融保险等领域,集中力量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十年来,全省共调解矛盾纠纷59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近90%的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一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第八,坚持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了信仰法治、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打造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的法治文艺宣传队5000余支,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教育基地(中心)580个、法治文化长廊、广场(公园)850个,法治文化墙、图书角等村级法治文化设施13490个,建成以云南普法网和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各类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216个新媒体普法平台为延伸,1321个政务类法治栏目微信、微博为补充的新媒体普法宣传矩阵。首创“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的边疆民族地区普法“五用工作法”得到广泛运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有效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环节以及各类公共管理服务,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的“大普法”格局基本建立。

第九,坚持推进数字法治和智慧司法建设,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水平持续提升。推进司法行政“一网”“一平台”“一中心”建设,网络覆盖范围从原来的148个单位延伸至1560个单位,实现全省100%覆盖。建成司法行政业务视讯平台,为省市县乡四级提供了可视化、即视化服务功能,为社区矫正管理、应急处突指挥、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应用系统提供了完善的视频功能支撑,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全国率先建成司法厅应急处突指挥中心,初步实现业务系统数据汇聚和一体化呈现,受到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多次肯定。组织研发的公共法律智能咨询平台所提供的智能咨询服务,占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单日咨询总量的80%以上。推进云岭智慧监狱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了可视化指挥调度、刑罚执行业务网上办理。建成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定位监控、数据治理管控等功能。研发人民调解手机APP,在全国首家实现了系统、APP、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的人民调解信息化应用。

第十,坚持强基层夯基础,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和司法所建设取得新的成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县(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3个、示范项目5个,楚雄州牟定县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40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之一。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共有2个城市、58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省级示范村(社区)845个。制定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司法所工作规范等制度,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专项创建活动,以司法所“四室一站”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全面统筹硬件和软件建设,统一规范司法所外观和标识标牌,健全完善司法所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履职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176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打造120个“国门”司法所,2021年,有22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下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的一条主线,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持之以恒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一体推进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着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我省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优质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商小云先生。

在商小云先生的发布中,我们看到了十年来我省法治建设取得的累累硕果,深切地感受到法治保障的“力度”和法律服务的“温度”。十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社记者:

请问,近年来,云南省在行政立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具有哪些特点?谢谢。

宗霞:

行政立法方面的问题,有请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女士作回复。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答记者问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瑞碧:

感谢新华社记者的提问,针对这个问题我作如下答复。省司法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法决策与云南发展“三大定位”相衔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省政府议案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59件,制定省政府规章42件。主要成效和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把对党忠诚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之中。加快完成省委交办的重大立法项目,不断强化对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的法治保障,及时准确地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体现在法规规章之中,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和重大立法项目推进等重要立法事项均及时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活动政治方向正确,符合人民意愿,反映时代要求。

二是把政府立法工作放到省委、省政府全局中思考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眼急需、突出重点,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疫情防控、维护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改革发展和社会实践急需的法规规章列入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积极稳妥推进。近年来,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方面推动制定修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推动制定修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围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推动制定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信用条例;围绕保障民生方面推动制定修改学前教育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燃气条例、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农村供水管理办法、退役士兵安置规定、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等。

三是政府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法程序,推进行政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制定了《 365体育备用:立法工作规定》《关于健全协调机制改进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 365体育备用:办公厅关于建立 365体育备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 365体育备用:办公厅关于加强设区的市和自治州政府立法工作的通知》及省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程序规定、规章译审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加强政府立法信息化建设,研发了云南省政府立法信息化系统,集成立法支持、法规规章意见征集、规章备案清理审查等子系统、模块,整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数据,综合司法行政业务系统数据,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政府立法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

四是立法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立法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不断凸显,一批在国内具有开创性、引领性、标志性意义的立法项目相继出台。比如,推动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围绕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定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纳入了法治轨道;积极推动制定《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现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全覆盖,重点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制定《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作为全国首个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地方性法规,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依法有效解决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生态系统结构破坏、物种濒危和丧失程度加剧、遗传资源流失严重、外来入侵物种威胁加大等难题。行政立法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我就做以上回复,谢谢。

宗霞:

谢谢杨瑞碧女士。

行政立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司法厅对此做了大量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继续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老百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迫切。请问,省司法厅作为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行政机关,是如何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谢谢。

宗霞:

公共法律服务的问题,有请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先生答复。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答记者问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赵祖平:

谢谢你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问。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如何让公共法律服务惠及365体育备用群众、更加触手可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有温度的公共法律服务,一直是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关注的焦点。十年来,云南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总抓手,在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推进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来说,可以从三个方面也就是“三个坚持”来回答记者朋友刚才提到的问题。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自2016年以来,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遵循“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推进思路,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2021年,制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夯实了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5923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全覆盖;网络平台实现全业务、全时空自助式服务,注册用户达70万余人。铺设“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7130台,“12348”热线平台实现24小时不间断接线服务,还开通藏语服务专席,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专业特色服务。2020年,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建设模式,我们成功打造了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完成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实现群众一次申请、三台互查、多项联动。

坚持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一是服务乡村振兴和强边固防战略。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以保障乡村和边疆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强边固防 法治同行”专项活动,办理涉及“三农”法律援助事项25128件次。二是助力疫情防控保卫战。紧紧围绕公司企业、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基本民生方面的服务需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暖企、助企、护企、安民、惠民五大行动,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志愿者等特殊群体和重点对象,提供涉疫法律服务。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推广“零接触”线上法律服务模式,为疫情防控提供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持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渠道。全国16家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法院办案周期明显缩短,执行效率大幅提升。公证执业区域实现全省一体化,22家大中型公证机构设立派出机构46个,优质公证服务资源覆盖至公证需求难以满足的9个州(市)和26个县(市、区)。法律援助持续降槛扩面,服务事项由9项增加至32项,免除经济困难证明人员由7类增加至22类,惠及人群超过2000万人。全省16个州(市)和84个县(市)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149家法院、149家检察院、143家公安看守所、58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坚持服务为民,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一是全面推广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缩短办证时限。目前,实现全省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全覆盖,“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增加至92项,“跨省通办”公证事项扩展至4项。95%以上单方法律行为公证事项(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出证,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二是执行公证、法律援助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深化首问负责制,试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通过线上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减免收费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把减证便民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实行公民个人承诺或者说明的方式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依托“互联网+信用”平台实现申报制度与惩戒机制相结合,建立法律援助对象动态数据库和虚假证明材料失信人员名单。四是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平台”,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劳资纠纷、劳动争议等开展集中联合接访活动,为根治欠薪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五是突出司法鉴定公益属性,以“五项服务”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依法清理注销“四类外”司法鉴定机构109家和1527名司法鉴定人。2021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重新核定工作。全省司法鉴定年均案件量达11万余件,采信率达到99.62%,环境损害鉴定机构数和案件量居全国首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让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更加人人可享、人人可得,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回答完毕,谢谢。

宗霞:

谢谢赵祖平先生。

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是为民办实事的又一体现,这样的便民利民实事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记者:

请问,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是如何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杨瑞碧女士作答复。

杨瑞碧:

感谢中国网记者的提问,也感谢你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十年来,省司法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司法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办事程序,不断优化我省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证明事项清理。我省一直以来把推动简政放权,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2018年,推动印发了《 365体育备用: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以清单形式,明确取消各行业系统索要证明材料356项,基层保留的开具证明材料6项(其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项,村(居)民委员会1项),各行业系统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166项,保留基本证照凭证50项。

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分2批次公布全省12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工作规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强化信用监管,加强风险防控。截至2021年,我省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已达387066件,其中,州(市)308600件,省直部门78466件。《人民日报》对我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省司法厅报送的2篇工作案例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制定出台《 365体育备用: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建立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个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通过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及小微企业、新创办企业加强扶持,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成立了省政府领导任组长,司法行政、编制管理、政务服务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领导,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出台《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形成了“一机制、一方案、三制度”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召开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了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业务培训,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和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共6052人进行了全员培训。

三是强化人员装备保障,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云南省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配备标准类型》《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有效地保障了三项制度的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谢谢。

宗霞:

谢谢杨瑞碧女士。

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让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由于时间关系,下面,提最后一个问题。

 

 

春城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春城晚报记者:

请问,以保稳定为重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如何发挥职能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谢谢。

宗霞:

矛盾纠纷化解的问题,请赵祖平先生作回复。

赵祖平:

谢谢春城晚报记者对我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云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司法行政新定位,贯彻新理念,履行新职能,构建新格局,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彰显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打造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模式。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国宪法赋予人民调解“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使命。我们把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作为云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工作目标,抓紧抓实,努力抓出成效,体现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和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

二是抓实“两项基础建设”,夯实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基础。建设村(社区)、乡镇(街道),涵盖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7505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次、广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奠定了坚实的法治机构保障;实行“三个注重”,即注重专兼结合、注重优化结构、注重培训交流,着力打造了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18万铁军队伍,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提供了人才力量。

三是落实“三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坚持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机制。落实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县(市、区)每月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根据一般性、协调性、突发性等不同纠纷类型分类统计,建立台账,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强化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对各类社会风险、苗头隐患进行分类梳理,定期分析纠纷成因、现状和发展趋势,做到预测预防预警到位;突出矛盾纠纷协同化解机制。按照矛盾纠纷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化解制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

四是强化职能主责,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站)和法院、公安、信访派驻的调解工作室为发力点,按照每年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促稳定、迎国庆”“迎建党、促和谐”“控疫情、促复产”等多个专项活动,特别是今年,紧扣“保安全、促发展”等10余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2018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20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是创新打造诉前委派调解,推动诉调对接新模式。联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在人民法院及派出法院建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站),引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鉴定、行业专家等专业人才,进驻法院调解中心,采用成本惠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参与诉前矛盾纠纷调解。有效推动诉调对接机制改革发展,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充分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站)192家,共受理人民法院委派案件55529件,调解成功30520件。

六是成立专项律师服务团,预防和化解多领域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律师公益性法律服务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调处、社区法律事务、医疗纠纷解决等法律服务活动,主动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特殊人群等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多元化、社会化、常态化。近年来,共为1847家政府及其部门、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3719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服务群众达19万余人次,为国家、企业和公民个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12亿元。

七是强化律师服务意识,维护保障合法权益。组建云南省律师协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服务中心,按照“1+4+N”的工作模式,开展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近年来,广大律师参与轮班值班4300余次,共接待来访群众7408人次,其中,涉法涉诉案件2801件,化解长期信访案件95件,实现息诉息访6个月及以上者1404人;组织律师有序参与30多起重大敏感案(事)件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处置,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回答完毕,谢谢。

宗霞:

谢谢赵祖平先生。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打造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模式。这些工作方式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特别感谢三位发布人详尽的发布和解答。

十年砥砺前行,十年春华秋实。各位记者朋友,党的十八大以来,是云南省司法行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十年,也是法治云南建设走上快车道的十年,刚才,通过三位发布人的发布和解答,我们看到了云南司法行政系统亮出的这份精彩蝶变的“成绩单”,一组组详实的数据和一项项丰硕的成果,让我们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度,也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安全和文明。希望在座的记者朋友充分宣传好今天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一起为法治云南建设贡献力量,让法治之光照耀云岭大地、温暖每个角落和每个人的心房。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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