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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专场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9-04-16 10:00:00   【字体: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在“破网打伞”工作中,我省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发挥职能?

李富强:

“破网打伞”工作是近期我们办案的一个重点,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要求,确立办案环节凡是有“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的原则,下发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问责办法》,对没有依职权发现线索的,严肃工作纪律,开展责任倒查;二是在办案中要求严格按照“一案三查”的工作要求办案,并从强化监督的角度由省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意见》,对怎么发现线索、移送线索,进行法律监督等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与措施。

云南网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网记者:

扫黑除恶办案“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筹备组组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刘宗煌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筹备组组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刘宗煌: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5月11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集中一百天的时间,达到高质、高效起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重点整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效整改一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宣传一批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到2019年4月12日,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41件3059人,提起公诉387件3434人;向扫黑办、监委等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59件;积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42件。2019年2月13日,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专检委、巡视员等厅级干部任组长分成9个督导组展开对全省州、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全面督导,确保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务求实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掀起了全省检察机关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高潮。

云南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

什么是“一案三查”,该办案形式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什么作用?

刘宗煌:

一件涉黑恶案件,一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二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三要倒查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首先,“一案三查”确保了在办案中落实办案责任,加大办案力度,准确把握执法尺度,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其次,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注重强化监督,坚决纠正违规违法行为,深挖彻查“保护伞”,不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强化与纪委监委协作,健立完善“保护伞”的线索核查、移送和处理反馈机制,形成惩治涉黑涉恶“保护伞”的强大合力。最后,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研究、梳理黑恶犯罪形成的原因,积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同时,针对黑恶犯罪猖獗的地区、行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理论成果,为社会治理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整治突出问题,及早排查隐患、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促进云岭大地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田虎青:

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刚才,王亚锋副检察长就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新闻发布,彭光明专委通报了案件信息。发布内容充分展示了云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战果。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坚持依法严惩的方针,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在全社会形成强有力震慑。希望各媒体继续关心、关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为扎实推动云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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